新闻记者签证(B211C)是为拟赴印度尼西亚进行新闻报道、商业和非商业影片和视频拍摄活动及常驻的外国记者签发的印尼电子签证。
备注:该规定也适用于持有公务护照拟访问印度尼西亚进行新闻采访报道的记者。
开展商业和非商业影片和视频拍摄活动须与印尼当地的公司合作,他们将作为担保人协助办理拍摄许可等事宜,包括申请电子签证。请选择以下列表中任何一家已注册的当地公司作为担保方。
在申请签证前,申请人须与其所在地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华使领馆新闻与社会文化处联系申请联系申请获取推荐信。请查询就近的使领馆。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华大使馆新闻与社会文化处 北京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四号,邮编:100600 电话:65325371 电邮:pensosbud.beijing@kemlu.go.id |
1、联系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华使领馆告知访问意向。
2、根据您的访问目的,提交任一签证所需资料(另附在带有公司抬头的信纸上):
- 新闻报道
- 外国记者
- 影片制作
3、当您的访问计划获得印度尼西亚当局的批准后,印度尼西亚驻华使领馆将给您出具一份推荐信,以便您的担保人能通过印度尼西亚移民处门户网站开始办理电子签证 :https://visa-online.imigrasi.go.id/.
4、抵达印度尼西亚后,您须到以下地址领取临时记者证:
印度尼西亚外交部新闻媒体司 雅加达佩占邦花园路六号,邮编:10110 (Jl. Taman Pejambon Nomor. 6, Jakarta Pusat 10110) 电话:+62 21 381 3453 传真:+62 21 385 7316 |
办理临时记者证所需资料:
- 护照和签证复印件
- 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 签署合规声明信
- 印度尼西亚驻外使领馆推荐信
重要事项:
A. 进行影片和视频拍摄活动,请在抵达印度尼西亚后到以下地点领取临时影片和视频拍摄许可证。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教育文化研究和技术部电影音乐和媒体司 雅加达史奈延苏迪尔曼将军路,邮编:10270 (Jl. Jenderal Sudirman, Senayan, Jakarta 10270.) |